2013/12/17

劉秀枝/罹失智症 要不要告訴他?

罹失智症 要不要告訴他?

2008/01/25
【聯合報/劉秀枝/陽明大學兼任教授】
有次在門診,我對一位輕度阿茲海默症(老年失智症)的老太太說:「檢查結果顯示你的記憶力減退不太嚴重…」。話還沒完,她立刻說:「幸好我不是癡呆症」。在場的家屬都笑了起來,我只好順著說:「那麼我現在要給你服用增加記憶力的藥」。

門診中,有些家屬會先進來要求醫師不要在病人面前提到「失智症」或「癡呆症」,而代之以「記憶力減退」、「大腦退化」等名詞。但也有少數家屬在病人面前說:「醫師,請你告訴他,他有失智症,他一直都不承認。」

老年失智症目前無法根治,藥物也只能延緩症狀,而病程又可長達8至10年,病患受苦,家屬也備受煎熬。失智症的診斷應不應該告訴患者本人?應如何告知?的確是個難題。

告不告知都有很好的理由。認為應告知診斷的常見理由是:1.病人有知的權利,2. 可參與治療或藥物試驗,3. 加入支持團體,4.及早規劃未來,如財物、旅遊、找好法定代理人等。

認為不應告知診斷的理由包括:1. 目前阿茲海默症不能根治,治療效果有限, 2. 病患可能不瞭解這個疾病,也記不住自己得了什麼病, 3. 會造成焦慮、憂鬱、甚至自殺,這是家屬所最擔心的。雖然10年前,曾有美國學者報告兩位輕度阿茲海默症的患者因參加藥物試驗效果不佳而自殺,但這種情況很少見。

台北榮總曾於2005年對150位陪病人來看神經科門診的家屬(其中59位是失智症家屬)做問卷調查,發現97%的人希望當自己有失智症時被告知,而只有76%的人希望當其家屬有失智症時,患者被告知,主要也是怕患者受到傷害。

醫師對失智病人是否告知診斷,告知的方式和使用的名詞常有很大的差異。除了個人的認知外,還要考慮病人的失智嚴重度、病識感、想知道的意願、家屬的看法、文化教育背景等因素。

4、50年前,醫師通常不會對癌症患者據實以告。但近年來,因治療時有突破,癌症已不那麼可怕,醫師幾乎都會告知癌症病人,以積極接受治療。失智症的告知會不會跟隨癌症的腳步呢?

國人對失智症的瞭解逐漸增加,不同世代對失智症的看法和態度有所不同。台灣尚未有一個適合民情的告知指引可讓醫師遵循,較安全的作法恐怕是先徵求家屬同意,讓輕度失智患者先有心理準備,採漸進式的告知,一方面尊重病人有知的權利,一方面在言辭之間為病人留住希望。

【2008/01/25 聯合報】


全文網址: 罹失智症 要不要告訴他? - 失智症 - 疾病大全 - udn健康醫藥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108143#ixzz2nmXnzEQS
Power By udn.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