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28

失智者法律糾紛 律師建議家屬及早這樣做

2018-10-12 12:23聯合報 記者羅真╱即時報導
失智症患者若因病碰上法律糾紛,法官往往會要求舉證事發當下心神喪失,但這難以證明,使得訴訟往往不利失智者。律師建議,當發現家人行為舉止有些微異常、懷疑可能有失智症時,除了應討論如何保管金錢與財產,也可開始記錄家人的每天的行為舉止變化,日後若不慎觸法,可作為呈堂供證之一,讓法官瞭解疾病的進程。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說,失智者的疾病是漸進變化,可能判斷力下降,但說起話來卻讓旁人看不出異狀,像是法官問「你怎麼去到現場的?」「搭公車」「你有沒有偷東西?」「有」,即便可能不是事實,但因對答如流而不利訴訟結果。
宇皓法律事務所律師鄭嘉欣說,如果失智症患者或其家屬抗辯,法官往往會要求舉證失智者在事發當下失去意識、精神錯亂,但鮮少醫師敢給出診斷證明,擔保失智者在某年某月某日精神狀況如何、當時是否心神喪失。
鄭嘉欣建議,當家人罹患失智症時,可討論幾種保護金錢與財產的做法,除了收好存摺,還有進行不動產預告登記;通知銀行啟動洗錢防制、一有可疑的交易行為要通知家屬;可進行金融註記,表示不再進行任何可能負債的金融行為;可申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以保護其財產。另外,可盡早記錄家人的每天的行為舉止變化,日後若不慎觸法,可作為呈堂供證之一,讓法官瞭解疾病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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