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7/8

KPMG專欄/長照協作與運營規劃

2016/06/13 06:46:30 經濟日報 寇惠植、蘇嘉瑞

台灣社會銀髮化雖帶來嚴峻挑戰,但也為台灣內需產業帶來新藍海;台灣曾喊出許多『兆元產業』口號,有的持續成功,有的曇花一現。『長期照護』雖是社會福利的一環,但環繞長期照護的周邊產業則是未來最有機會的『兆元內需產業』,也將是提高台灣GDP、增加稅收、提振就業,並能造福社會及滿足國民期待的經濟解方之一;而達成以上目標可能需要以下協作配套及創新整合服務。
養醫協作:由於老化或失能狀態,與疾病或傷害事故息息相關,例如肌力退化之失能長者,極易因跌倒而造成髖部骨折,也是長者臥床及死亡之常見原因;而心肺等慢性疾病則會導致機能退化與失能失智,故與其將長期照護與醫療照護兩者切割或硬加劃分,不如將兩者視為健康照護的整合性光譜,則在行政管理、繳費順從、健康個資及保險資料的運用上,將有事半功倍的加成綜效。故醫政與社政更應攜手合作,而朝「養醫協作」之整合性發展,也能滿足長者健康之整合性需求。
產學協作:照護品質提供需有優良且充足的第一線服務人員,然目前在醫療及長照體系皆面臨實際照護人員流失或不足現象,而同時卻有大學招生不足及轉型退場危機,故應繼續加強技職教育的整體改革與產學合作創新,建置符合照護產業實際需求之學程與訓練,能提供年輕學子就業後晉升途徑與有遠景的生涯規劃,方能留住優秀照護人才,則此需教育、衛福及經濟等跨部會之整合協作。
公私協作:在低利率與充沛游資下,政府如能利用民間資金借力使力,並於適當時機下利用長照保險,即有機會順利發展長照兆元產業;而民間資金則需熟嫻長照法律規範及特定投資架構,以順利進入一定管制下的健康照護產業;而為減少長照商業化之疑慮,長照投資規範似可參考醫療法人及社會企業模式並加以調整。例如長照機構之組織規範,可參考既有類似之「醫療法人」制度(含醫療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對於董事會組成、投資人資格、投資標的限制、必要財產確保、財務揭露機制等建立明確之依循規範;而長照機構之運營模式,則可參考「社會企業」,同時具備社會關懷與獲利能力,提供社會照護責任及弱勢社群就業機會,或要求盈餘須主要用來投資社企本身或解決弱勢問題。則在一定公益性質與行政管理要求下,將可能兼顧長照住民權益與合理投資回報,並能鼓勵人才及資源之持續投入,長照服務亦得以永續發展。(系列四)
(作者是KPMG安侯建業生技暨長照銀髮產業服務團隊指導會計師寇惠植執行董事及團隊主持人蘇嘉瑞醫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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