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17

看護工欺老便宜賣房省下450萬

2016-03-02 12:01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受雇全天照顧湯姓失智老人3年多的67歲李姓女看護工,2014年3月趁湯姓老嫗失智,無法以常識判斷不動產價格的機會,擔任仲介人,將湯姓老嫗所有的市價1300萬元房子,以850萬元賣給自己媳婦,省下行情價450萬元。
湯的兒子2014年8月自美國返家,察覺有異,向李姓女看護工力爭價金,控告李女涉嫌詐欺罪,李女被檢察官依詐欺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李姓女看護坦承犯行,合議庭審理認為,李女身為全日看護工,本應盡心照顧失智老人,維護老人的權益,卻利用機會將老人名下的房產賤賣給自己的媳婦,實屬不該。
法合議庭認為,李女因湯姓老嫗後來過世,已要求自己媳婦將已過戶的房產登記塗銷,將房子還給湯的兒子繼承,當庭和湯的兒子道歉,今天依乘機詐欺取財罪,判決李姓女看護工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5年,緩刑條件是要付湯的兒子24萬元。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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