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9 03:04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擔心失能、失智的人愈來愈多。信託公會表示,銀行等信託機構除提供財產管理服務,支付生活費用外,還可結合看護、安養機構、醫院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提供相關實物服務,以照顧退休生活。
近年來,敘述失智症的電影接連上映引發民眾對失智症的重視,依衛生福利部委託台灣失智症協會的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結果,以內政部2015年11月底人口統計資料估算,台灣65歲以上老人超過290萬人,占總人口12.45%,而失智症又好發於老年人。信託公會表示,不管是擔心失智,或已經失智、失去行為能力,都可以透過安養信託照護生活。
以85歲莊媽媽為例,幾年前車禍失去意識,目前住在護理之家;家人前兩年向法院申請受監護宣告,由大女兒擔任監護人。但為免姐妹間出現母親財產使用疑慮,在四名姐妹同意下,出售媽媽名下土地,獲得1,200萬元,再到銀行為媽媽辦理自益信託,約定至媽媽身故為止,每月定期支付護理之家費用4萬元及其他不定期醫療費用。信託監察人方面,建議除監護人外,其他三名子女亦共同擔任。
王老太太是80歲獨居長者,唯一的兒子旅居美國,每月會回國探視。不過,最近發現王老太太腦力有退化現象,雇請全日看護陪同居住,但擔心未來若失智,生活無法自理。
信託公會建議,王老太太的兒子可進一步以母親近千萬元存款辦理安養信託,再由自己擔任信託監察人,並約定每月給付5萬元支應王老太太生活及看護費,每年生日另給付10萬元祝壽金,日後如入住安養機構,由信託監察人書面指示受託銀行將費用匯入安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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