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8 04:27:41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昨(7)日表示,勞動部已完成「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相關審查標準,自今起,開放85歲以上老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輕度失能,即「巴氏量表」評估有任一項目失能,就能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根據勞動力發展署調查,我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老人約有5.7萬人,預期約有六成將申請外籍看護,因此估計這項開放將有3.5萬名85歲以上老人及家庭受惠。
勞動部評估,這項開放對於本國照顧服務員現行主要服務對象及就業市場,不會有重大影響,同時,在家中老人獲得照顧後,有利於已離開職場的家內勞動人口重返職場。
目前在台外籍家庭看護工人數已逾21萬名,這項措施開放後,在台外籍家庭看護工將會持續增加。
勞動部表示,考量85歲以上老人,身體機能往往在短期間快速衰退,由輕度失能轉為中度或重度失能,因此必須給予妥善預防照顧;但現行長照服務資源與人力有限,無法因應85歲以上輕度失能長者的預防照顧需要,為延緩老人進入中、重度失能期或死亡,因此決定開放申請外籍看護,給予照護。
勞動部已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簡稱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將於今起生效。
換言之,自今起可開放申請,被看護者年滿85歲以上、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做專業評估,認定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得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
外界質疑這項放寬外勞措施,將影響本國家事清潔人員或保母就業。勞動部官員表示,因家事清潔人員並非從事照顧服務工作,且與保母的服務對象均不是失能老人,且與外勞主要從事身體照顧工作,兩者工作內容截然不同,因此認為不會對清潔人員及保母就業造成影響。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由於本國照顧服務員普遍不足,且居家服務單位普遍優先派案至中、重度失能家庭服務,而高齡失能者的照護無法等待,因此決定先行作此項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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