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28

經濟分析/高齡化社會 為何需要「監護信託」制?

2018-10-18 14:51經濟日報 記者李娟萍╱即時報導
天氣轉晴時,走過公園,常會看見,圍著頭巾的印籍外佣交頭接耳地聊天,一旁是她們看護坐著輪椅的老人,掛著鼻管在曬太陽。早上到附近的學校晨運,也會看見一群群50至60歲以上的中老齡族群,一圈圈地繞著學校運動跑道或慢走、或快跑。
國發會推估,我國今年會進入高齡社會,2026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快速成長,慢性病與功能障礙的比率急遽上升,失能失智人口也將大幅增加。
此一趨勢背後的風險是什麼?台灣高齡者財產管理與生活照護多由家人處理,且依民法的監護制度,90%以上監護人多為子女或親屬擔任。老年人在失能失智後,子女或親屬如果搶占財產,棄養老年人,將是人生晚年的悲歌。
為因應高齡社會衍生的問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近期積極倡議「監護信託」,擬仿效日本的作法,讓信託這項工具,成為支援監護制度的強有力後盾。
所謂「監護信託」和「傳統信託」有何差異?金管會銀行局組長陳香吟指出,主要不同是,在法院「監護」宣告下的信託,是透過法定程序指定財產信託監護人,可代替失能失智的老人管理其財產,並將所得用於其安養日常開支上。
陳香吟說,現行已有失能失智老人的關係人,向法院申請指定財產信託的個案,法院也有作出判決,但這些個案皆屬法官個人選擇,而非法定程序,一旦我國發布如日本的「監護信託」指令,法院在遇到相關個案時,經過「專家監護人」進行財產狀況調查後,就可以指定監護人,並由受託銀行進行財產信託。
中華民國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說,日本發布「監護信託」指令的緣由,也是因為老齡化之故,親屬監護人見錢眼開,侵占老年人的財產,根據調查,日本在10個月間發生182件不法案件,被害金額超過18.3億日圓,相當每個月有18件,受害金額近2億日圓。
日本政府才會在2012年發布「後見制度支援信託」指令,亦即「監護信託」的法定程序,各信託銀行可以配合開始「監護信託」作業。
有了這個指令後,日本的「監護信託」案件數及金額大幅成長,呂蕙容說,在2014年時才3,000件、1,000億日圓,到了2018年3月已成長到2.1萬件、6,000億日圓的規模,件數及規模都翻了六、七倍。
日本國立一橋大學法學博士、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杜怡靜說,日本在親屬監護人之外,新增加的「專家監護人」,主要是司法書士擔任,類似台灣的代書,專精稅法及土地等案件辦理,此一設計,藉由公正的專家介入,可使財產信託不致濫用。
杜怡靜說,有錢的老人家,如因病而無意識,很多親屬及關係人會搶當監護人,監護制度其實不只限於財產的議題,隨著人口老化,與高齡者有關的健康、經濟、住宅、照顧、財產、甚至於勞動問題也紛紛浮現。台北大學正在規劃高齡者學程,希望從更廣泛的角度,結合不同的學系,統整討論相關問題,以期建立更完整的高齡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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