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失智人口逾27萬,預估未來每年增加1萬人,據台灣失智症協會失智症關懷專線統計,去年共有266筆來電詢問法律與財務相關問題。
日前有一名竹科50歲高層,因年輕型失智症讓年薪破百萬的他,在大賣場偷了一個900元的商品被捕,失智症帶來認知功能障礙可能讓患者突然做出違法行為,讓家屬手足無措。法扶會提醒,當失智症會者遇到因涉犯刑事案件,被犯罪偵查機關傳訊,家屬可利用365天全年無休、24小時免費的「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服務,保障自身權益。
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長賴德仁指出,失智患者會面臨3類法律問題,因失智症導致衝動控制力差,會拿東西不付錢而觸法,或因肢體、言語衝突,甚至當眾突然脫褲子尿尿而被警察抓或被起訴;定向感障礙會使失智者也可能發生交通糾紛,如交通違規、車禍或騎上高速公路或逆向行駛;另外,判斷力下降則被詐騙集團當人頭、當失智者擔任公司或工廠老闆,但屢做錯決定時,也帶來層出不窮法律問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表示,失智症法律扶助的目的在於事前預防、事中阻止及事後求償協助。當家屬擔心涉犯刑事案件的失智患者無法客觀陳述,可撥打檢警陪偵服務專線(02)2559-2119,協助當事人於警詢、偵訊等程序中有效保障自身權益檢警陪偵服務。另外,法扶會與衛福部合作開辦失智法律諮詢專線,將於本月15日上線,民眾只需要撥打法扶會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將提供律師法律諮詢。
時常經手處理失智症患者案件的律師鄭嘉欣指出,目前台灣司法制系統下,當提出刑事告訴時,檢察官、法官都是以「事發當下的精神狀況」,作為是否有行為能力或責任能力。過去協助辯護的失智症患者都有在權威面前隱藏病情的習性,當遭警方逮捕後,偵訊時可能會不斷跟檢警表示自己沒有生病,因此違法事件發生後,患者才取得醫療證明,不是每位法官都知道失智症是一個漫長病程的疾病,都會認為失智者在發生違法事件時意識是清楚。
鄭嘉欣表示,目前有許多判例都可發現,即使患者在事發前已被診斷患有失智症,但法官常經失智與失能畫上等號,當患者可對答如流,就會認為失智者有正常判斷能力,以不可回推精神狀況為由,使失智者及其家屬敗訴。建議家屬,警詢、偵訊時應讓律師陪同,代患者發言。
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提醒提醒,當親友出現記憶力減退影響到生活、無法勝任原本熟悉的事務或情緒和個性發生巨大改變,應儘速就醫,確診後,即使是輕度失智症,都應馬上申請輔助宣告,也應繼續定期就醫,當轉變成重度即可申請監護宣告,都可阻止患者自己犯法,也可斷絕覬覦失智者資產的不法份子有機可趁的機會。更呼籲政府相關單位關注失智症法律問題,尤其是司法院、法務部、金管會及警政署,提供真正失智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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