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30

要保人放棄變更契約處分權 保險金信託資金才能到位

2018-02-02 20:09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壽險業保險金信託」開放已久,但到目前為止,案件不多。信託公會祕書長呂蕙容表示,近年信託公會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大力推廣高齡者安養信託,發現有越來越多老年人提出財產安排需求,她說,其實壽險業非常適合利用長期深耕客戶的經營優勢來發展信託業務,包含確保老年經濟安全的安養信託及實現遺族照護的保險金信託等。
很多人擔心透過「保險金信託」,資金可能不到位,無法落實當初專款專用目的。呂蕙容表示,去、2017年10月,金管會保險局已函釋,只要「要保人」生前與保險公司有約定,同意放棄變更受益人及變更契約的「處分權」,保險公司就可依約定辦理,「讓保險金不會被監護人領走」,真正可匯入信託專戶,解決大部分保險金信託實務問題。
呂蕙容表示,舉例來說,高齡者為照顧自己老年生活而投保,事先可與保險公司約定好,「未來要將保險金匯到信託專戶照顧自己」,並約定同意放棄對保險受益人及變更契約的處分權(例如受益人指定是自己後,不再變更),如此當老年人發生失智或失能時,「監護人就不能以法定代理人身分去變更保險契約」而改變高齡者原來意思,呂蕙容表示,此舉才能讓保險金真正匯入信託專戶,保障老年安養目的。
呂蕙容表示,今年起,台灣老年人口比率預期將超過14%,正式從高齡化社會邁入高齡社會,有鑒於高齡者在面臨財產規劃時常不知如何着手,面對子女爭產、金融詐騙或失智失能情況下,如何安排財產常不知所措,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現象,「搭配長期照護保險的保險金信託」更符合老人財產信託規劃需求,保險金信託具有「照顧遺孤、遺老、安養、安定社會」功能,有積極推廣必要性。除了信託結合保險外,未來信託結合長期照護、信託結合安養機構開發經營等,都有機會規劃發展,在高齡社會下發揮信託的加成效果
信託公會今天與壽險公會、保險犯罪防治中心共同辦理信託講座,宣導保險業結合信託優勢...
信託公會今天與壽險公會、保險犯罪防治中心共同辦理信託講座,宣導保險業結合信託優勢。圖/信託公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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