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高齡者與身障者皆有公平使用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因此「高齡社會白皮書」就提到,政府應運用「通用設計」的概念,全面檢視並修正建築、空間設計等法規、準則與標準作業規範,隨著人口老化,這是未來須持續推動的方向。
簡慧娟表示,照顧者也應被考量進去,如部分運動中心水療池區分男女,但不少照顧者與失能者性別不同,有沒有可能考慮另闢友善性別的新空間?這個議題有賴各界共同關注,並激盪創新作法。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表示,友善照顧者的公共空間必須以「照顧角度」出發設計,以浴室空間為例,容納得下兩人的空間,一定得比單人使用、甚至一台輪椅可進出的空間更大;照顧者往往得隨身帶上許多物品,如尿片、換洗衣物、藥品與水壺、照顧者自己的用品等,因此,須有足夠多的置物架;可能需要座椅輔助失能者、或讓照顧者能坐著為失能者沐浴;另外,為顧及不同性別的照顧者與失能者間的隱私,可能得在內設計小門簾相隔。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台灣社會照顧需求漸增,友善照顧的議題越來越需要被重視,主管機關除加強對於設施提供者與民眾的教育宣導外,也有責任率先在公共設施,營造友善照顧環境。
陳景寧說,照顧者若在公共空間使用上面臨困境,可積極將聲音向家總等民間單位反映,民間單位彙整需求後,就能向主管機關倡議、踏出推動改變的第一步。
●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諮詢專線 0800-50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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