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7

雙老時代來臨 縣市長當監護人

2017-12-22 22:56聯合報 記者簡慧珍徐如宜喻文玟楊正海王敏旭、鄭維珍
教養機構的院民從小住到老,唯一不變的是永遠像孩子。 本報資料照片
教養機構的院民從小住到老,唯一不變的是永遠像孩子。 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社會出現「雙老現象」,養護機構內越來越多長者無人照顧,法院將這些「老小孩」判由縣市長監護;過去縣市長多擔任無依兒少監護人,現在被監護者有些年紀比縣市長還大。
彰化市慈愛教養院院生謝姓兄弟的父親,生前請求機構代找「可靠、負責」的監護人,免得中重度、極重度的兒子流離失所,經縣府同意,2012年起由縣長擔任監護人;謝父已於2014年病故。
縣府社會處統計,縣長監護的名單2010年出現第一名成年人,至今增加到23人,其中50歲以上的有13人。科長林莉華說,身障者及父母、手足高齡化,是首長監護名單高齡化主因,縣府希望旁系親屬能當監護人,時常探望,讓弱勢身障者感受親情,有益健康。
像彰化市慈生仁愛院有名女性院生住了近30年,幾年前有名男子自稱是她兒子上門相認。女院生原由弟弟當監護人,後改由兒子當媽媽的監護人。
台北市受監護宣告兒少有80人,身障者約50人,其中65歲以上有28人,均由社會局長擔任監護人。
新北社會局說,部分牽扯財產、失智等問題,家人申請監護宣告;或是身障者長期在教養院,雙親去世後兄弟姊妹無力照顧,法院裁定監護權交給市長或局長,目前有7名7、80歲長者由社會局長當監護人。
桃園市有168名兒少、101名成人分由市長、社會局長擔任監護人。社會局科長蔡惠娟說,只要法院裁決給市府監護,就會肩負照顧之責,並尋求民間資源協助。
台中收容的23名成年人和64名兒少監護權歸社會局長,另有21名兒少監護人是市長。
台南市長目前擔任71名兒少、11名成人的監護人,其中10人都比代理市長李孟諺年長。最年長的76歲男性,未婚也無子女,12年前腦中風住院治療,沒有親友出面照顧,法院裁定市府為監護人。
高雄市有29名50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身障者,由社會局長姚雨靜任監護人,安置費用由公家負擔。副局長葉玉如說,安置多重障礙者、植物人或特殊疾病者,高雄若無適當機構,就要送外縣市,照顧費用由政府負擔,但尿布等材料費得找民間力量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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