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1

瓊瑤聲明往後重病放棄急救 醫界說意見不一恐為難

2017-03-13 14:02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何定照/台北報導
知名作家瓊瑤。 報系資料照
知名作家瓊瑤。 報系資料照

醫界:若家屬意見不一 救不救很為難

79歲的知名作家瓊瑤昨天在臉書發表給兒子陳中維和兒媳何琇瓊的公開信,提出若她往後重病,要放棄急救插管、讓她死得快等五大叮嚀,要求兒子、兒媳一定要遵照她的公開願望。醫界指出,臨床上確實常發生病患不要急救,但家屬意見不一的狀況,讓醫師很為難。
瓊瑤在信中指出,雖然她兒子一再說會照她願望做,她卻怕到時他們會不捨她離開,因此決定在臉書公開她的「權利」,強調所有看到這封信的人都是見證。
臨床醫師表示,像瓊瑤這樣即使簽署放棄治療同意書,到緊急時刻,直系親屬仍要求急救的情況仍常發生,這也讓醫師陷入到底救不救的為難。記者上午致電瓊瑤兒媳何琇瓊,但未聯繫上。
安寧照顧基金會執行長林怡吟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2019年1月6日上路,嚴格規範了五大臨床條件,包括末期患者(可預期死亡)、不可逆轉的昏迷(如車禍)、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經政府公告的重症等。建議國人,在健康、意識清楚的狀況下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如果不幸面臨這五大臨床條件時,醫師就必須以病人為大,尊重患者意願給予緩和醫療,避免無效醫療,以減少病患疼痛不適,讓患者得以善終。
台灣老人急重症醫學會常務理事、前台北馬偕急診主任張文翰指出,一般整套急救措施包括了插管、壓胸、裝呼吸器以及電擊等,病患均有自主就醫權,在簽了治療同意書後,醫師是可以依照患者的意願,給予不積極的治療。
張文翰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確是可以降低無效醫療,但每個人病情不一樣、家屬之間關係也不一樣,如果子法及實行細則未妥善規畫,恐引發許多爭議。根據醫療緊急避難原則,醫師不可能見死不救,必須在病患緊急危險時免於死亡。
舉例來說,此法即使上路,民眾簽了同意書,也符合五大條件,但如果子女及家屬之間意見紛歧,有些人堅持急救,那醫師該如何處理?為了避免被告,部分醫師可能急救,但這違反了病人意願。
林怡吟指出,這類情況確實可能發生,在病人生死存亡之際,儘管醫師必須以病人為大,如果醫師真的不救,當然沒有違法,但有可能被告。因此,只要家人反對,就必須召開家庭會議,由醫師、社工出面協調、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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