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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廢照護終身險 3合一6特色

2016-12-14 14:49:36 聯合晚報 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2015年底全口身心障礙人數統計資料顯示,國人殘廢前三項原因分別為疾病(占57%)、先天(12%)、意外(6%),疾病致殘的比例遠大於意外事故。而糖尿病、癌症、腦中風等疾病都是造成殘廢失能或癱瘓主因,導致長期臥病在床,且平均需要的長期照顧時間為7.3年。多家保險業者因應國人殘扶的需求推出「殘廢照護終身保險」,不論是意外或第三保單年度起因疾病造成第一至六級殘廢,一次給付殘廢保險金,同時按月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以減輕失能者及家庭照顧者的經濟壓力與精神負擔。
台灣人壽總經理林欽淼表示,新推出「福鑫200殘廢照護終身保險」,可透過保險規畫來分攤可能面臨的殘廢及長照風險,避免將畢生積蓄全花在醫療及看護費上。是一張同時結合壽險、殘廢照護與退休規畫三合一商品,具六大特色。
包括:一、以殘廢等級作為理賠依據,簡化理賠程序;二、不論意外或第三保單年度起因疾病導致1至6級殘廢,限期繳費、終身保障;三、殘廢保險金一筆給付,不論是意外或第三保單年度起因疾病導致1至6級殘廢,按照保險金額乘以殘廢等級給付比例,一次給付殘廢保險金,以因應保戶因突發事故,造成的大筆醫療費用支出;四、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月月領,保證給付200個月,分攤生活開銷;五、第25保單年度屆滿時仍生存者,可先領回保險費總和,殘廢保障持續到100歲;六、無論意外或第三保單年度起因疾病致成1至6級殘廢,免繳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未到期之保險費,仍享殘廢照顧保障。
富邦人壽經營企畫處執行副總經理李回源表示,好發於中高齡者的疾病如腦中風、糖尿病、帕金森氏症、失智症、癌症等,都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殘廢或失能,更宜盡早規畫。尤其是75歲以後,機能衰退情況將越趨明顯,可能或多或少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病纏身。
李回源建議不妨考慮將閒置資金投入躉繳即期年金、或安養信託等保險商品來強化人生最後一段路的保障,或可考慮將辛苦累積的資產委由第三方機構代管,確保自己的老年生活能夠得到完善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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