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30

財團介入 長照哪來「陽春麵」

2015-12-01 01:53 聯合報 張國輝/社會工作者(台中市)

報載,金管會擬修改「保險法」,准許保險業者得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事及監察人,結果尚未審議,即遭到社福團體的抗議。
其實,在「長照服務法」尚未立法之前,民間的大型醫院、社福機構及一般的私人單位都有設立,只是規模大小不一而已。而政府機構如退輔會的榮民之家、內政部的老人之家及部分縣市設立的仁愛之家,還有衛福部所屬的醫院設有護理之家,但公家的長照機構的床位有限,等候的期間均很長,而縣市的仁愛之家,以安置無子女奉養者為主,榮民之家則以退役老兵為安置對象。
在高齡化社會,公家單位能釋出的床位十分有限,不開放民營行嗎?唯是否開放給保險業進場,或輔導更多財團法人進駐,應多聽取專家意見,或參酌世界上成功的作法。
雖說,長照是一個商機,但如果政府不介入輔導,可能會產生兩種情況,一種是往畸形發展,最常見的是大型醫院所設的養生村或護理之家,他們的收費恐非多數民眾負擔得起的;一種是原地踏步,筆者曾詢問台中世貿中心,每年辦了那麼多場的展覽,怎不曾見過銀髮族的用品與輔具的展覽,結果中心的高層說,多年前曾辦過一次,但門可羅雀,廠商就不敢再辦。而筆者在社福單位服務多年的觀察,保險業者很少參與老人的公益社服。如今業者卻表示,投資長照是要給民眾更多的選擇,保險業者的商業心態,難怪社福團體會有疑慮。
再說,長照需要場地,光要解決土地與建築的問題,絕非非營利組織的社福機構負擔得起的,雖說政府有很多的蚊子館和少子化留下的文教用地及閒置學校,但他們也不肯提供做為長照用途的場所,如果政府不做政策性的決定,提供這些閒置的土地與場所協助社福團體從事長照事業,在財團介入後,只有昂貴的牛肉麵,還會有陽春麵可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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