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7

7月起 商業長看險更名長照險

2015-04-05 22:30:11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商業長期看護險要更名了。金管會已核定壽險公會提出的「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為與長期照顧保險政策同步,壽險業銷售的商業長看險自今年7月起,更名為「長期照顧保險」,7月後新銷售的商業長照險,都須以「狀態」認定長照狀態,殘扶險等「變種」長險看,不納入列管。
為吸引民眾主動購買商業長照險,金管會還要求壽險公會,應依照政府社會長照保險,研擬出「稅負適格型(Tax-Qualified)長照保險示範條款」並提供保單轉換機制;未來民眾購買稅負適格型商業長照險,並在社會長照險上路後選擇轉換,可獲得稅負優惠。
台灣人口正快速老化,長期照顧需求提高。根據國發會推估,未來台灣需要長期照顧人數恐突破百萬人次。但政策性長期照顧保險(即社會長照險)遲未出爐,許多民眾自行購買商業長照險因應。為規範市售長照險,金管會在3月底核定長照保險單示範條款,並自今年7月1日實施。
保險局表示,7月起,壽險業新銷售的長照險,須以「狀態」認定;即保戶經專科醫師認定,發生「生理功能障礙(進食、移位、如廁等無法自理)或認知功能障礙(失智)」兩種障礙之一,即符合長期照顧狀態,壽險業須依約給付長照一次保險金及分期保險金。
保險局表示,7月起,新銷售長照險都須依照示範條款辦理,已銷售出去的舊保單「不溯及既往」,但若是既有保單在7月之後銷售,也要符合新規定。市售其他「變種」長看險,例如殘扶險,不納入列管。
金管會還要求壽險公會設計「稅負適格型」長照險商品,並提供保單轉換機制,在政府社會長照保險上路後,民眾即可選擇轉換,並獲得稅負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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