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7

外籍看護鬆綁/實地抽查 把關看護品質




報載明年八十五歲以上且輕度失能的長者都可申請看護工,看似可舒緩長照人力,但近日筆者因病住院,看到私人聘請外籍看護工的照顧態度,仍與十幾年前相同,服務品質堪慮。
政府應對被照顧者進行實地服務滿意度調查,及評鑑機制,甚至由當地長照中心有償提供照顧服務訓練及監督,以提升照顧品質。
我們更應要求外籍看護工,要在在地國接受訓練,取得合格證書後才有資格來台服務。
勞動部已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納入法制化,採「獎優汰劣」措施,藉此提升服務品質,並淘汰不良業者,以保障雇主及外籍勞工的權益。然而,此評鑑雖有滿意度調查(包含外籍勞工服務品質調查及雇主服務品質調查),但似缺乏針對被照顧者的服務滿意度。筆者親眼看著外籍看護工對被照顧者隨意餵食、不重視身體清潔任意擦澡、把長輩放在一旁自顧自地聊天,任由被看護者呼喚,還和護理師大小聲。加上家人疏於到現場探視,導致照顧品質低下。
或許有許多認真服務的外籍看護工,筆者所見只是一部分,但仍建議勞動部,應對外籍看護工建立實地抽查品評的監督機制,政府更應提供預算,對外勞及照顧長輩者均應一體視為照顧服務員,由當地照服中心進行教育訓練及監督管理。
【2014/12/07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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