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年誌 Life Plus 2014/07/02 | ||||||
丹麥老人在退休後可以領到一筆足額的退休金,而由國家負責老人的養老、照護工作,而非由個別的家庭獨立承擔。丹麥透過良好的社會制度規劃,真正達成了「老有所終」的福利國目標。 | ||||||
【撰文/曾詠蓁】
丹麥,一個位於北歐、三面環海的國家。它的面積比臺灣稍大,人口約有五百五十多萬人,只有臺灣的四分之一。丹麥的制度設計偏向社會主義,國民的平均稅負約占所得的三六%以上,是臺灣所得稅的三倍,但也因高稅賦,丹麥人可以享有很好的社會福利,例如丹麥老人在退休後可以領到一筆足額的退休金,而由國家負責老人的養老、照護工作,而非由個別的家庭獨立承擔。丹麥透過良好的社會制度規劃,真正達成了「老有所終」的福利國目標。
在丹麥,老後生活由政府負責 什麼年齡的人可歸為「老人」? Allan Vinther表示,他的父母已經七十五歲了,雖說最近搬到離護理站較近的老人住宅居住,可以更即時地掌握健康狀況,但仍然堅持過著獨立自主的生活。現場擔任翻譯的天群醫療企業郭益璠經理補充,她去德國參訪時,也曾在大賣場中看到白髮蒼蒼的長者在操作器械搬運貨物。「活到老,做到老」是許多面臨人口老化的先進國家,充分運用人力、降低青壯人口負擔的勞動趨勢,甚至這也是老人家維持體力與活力的最好方式之一。 雖說每個人生理與心理上的「老齡」標準線不一,但是政府仍會訂定一個請領退休金的法定年齡,以丹麥來說,年滿六十五歲的人即可請領一筆退休金,與臺灣的勞工一樣。不同的是,政府撥給的退休金額是將合理的生活開銷計入,意即政府會在一定範圍內負責每位老人的退休生活,國民無須為自己老後的經濟問題所憂慮。也因此,若你遇到一個丹麥人,問他未來的養老該由誰負責?他的答案不是子女、自己或家人,而是「政府」。 善用輔具,生活更無慮 在臺灣,老人的照護工作多由較嬌小的女性(女兒、媳婦、外勞)來負責,可能因為家中環境狹小、政府只補貼部分金額、不想花太多錢等觀念問題,使得臺灣家庭安裝輔具的比例不高,當病人需要位移或是復健都要靠照護者徒手進行。但這些照顧者多數沒有經過訓練,搬運的過程中可能會使病人脆弱的皮膚受傷,或是自己產生運動傷害,也因缺乏輔具協助,使得每位照顧者過於疲勞,因此影響了照護品質。 Allan Vinther指出,丹麥所有照護者都受「工作環境保護法」的保護,因此若家中沒有設置必要的輔具,居服員、職能治療師、護理師是可以拒絕進入工作的。運用移位機這類輔具,一個人就可以抬起一位跌倒的老人,而不再需要四、五位壯漢;運用懸吊系統幫病人抬腳,讓照顧者減少了勞力付出,可以將更多心力用於關心病人,因此使用輔具是一項兼顧照護者與病患安全的投資,值得有需要的家庭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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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9
丹麥長者老無憂 一探福利國的照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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